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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知

浙建管(2016)29号

各市建委(建设局),宁波市城市管理局,省级有关厅(局):
根据《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》(浙建建〔2005〕41号),在企业申请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申报的基础上,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了审查。经评委会评审,北山路84号国宾接待中心等341项等工程被评为“2016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”(名单附后),现予公布。

附件:2016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

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
2016年12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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